四川省川高系统六个运营公司整车式计重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2-26 发布来源:川北公司 阅读量:1,387次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系四川省川高系统六个运营高速公路公司整车式计重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批准,由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牵头纳总,负责对川北片区、川中片区、川东片区、川南片区、雅攀片区、以及达州分公司所管辖内的部分收费站整车式计重设备采购招标。本次招标的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收入,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评标采用双信封最低投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

四川省川高系统各高速公路现阶段主要使用秤台式、石英式和弯板式三种动态计重设备。动态计重设备准确度范围大约在2.5%~5%之间,准确度相对较低,称量不准导致收费人员与车主常常发生摩擦和纠纷,由此产生的后果,既影响了高速公路的形象,背离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又严重影响了通车的速度和各运营路公司的通行费收入。为足额征收通行费,提高川高公司收入,提高货车通过收费站称重计量时的效率,减少收费纠纷,确保收费站的安全、畅通,经川高公司研究,决定在川高系统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推广使用整车式计重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川北片区13个收费站共20个车道,川中片区4个收费站共9个车道、川东片区5个收费站共11个车道、川南片区2个收费站共3个车道、雅攀片区4个收费站共5个车道、达州分公司3个收费站共7个车道的整车式计重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内容为整车式计重系统的设备及辅助设施的联合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行、验收及培训、交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标段划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JZ1标段、JZ2标段、JZ3标段、JZ4标段,详细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见附表。

2.3 工期为: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与测试1个月内,试运行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及招标设备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备供货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该许可证和型式批准证书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

③近三年(自2010年1月起)至少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设备的销售并投入使用的设备100套(以签订合同和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④独立参加投标的制造企业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2011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⑤信誉情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的其中任意三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仅可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要求制造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独立投标,不能委托代理商参于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派工作人员持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3 2 26 日至 3 月 6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A1404室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对应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2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upload/5/20210619/674d6fdb-cea0-4add-a078-335b7071d2bb.xhtml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如果有)及其他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 3  19 8:30~9: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3 3 19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并以面交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 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A1424大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 10 万元整,投多个标段的应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方式递交,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upload/5/20210619/674d6fdb-cea0-4add-a078-335b7071d2bb.xhtml)媒体上发布。


8  评标结果的公示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upload/5/20210619/674d6fdb-cea0-4add-a078-335b7071d2bb.xhtml)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十四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赵女士  何先生

电  话:028-61556562 61556563  
     传  真:028-61556578

网    址:http://www.chuanbeigs.com

 

                                     

 

 

招标人: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