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高系统一期绿色通道车辆快速检测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23 发布来源:川北公司 阅读量:1,392次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系四川省川高系统一期绿色通道车辆快速检测设备采购与安装(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批准,由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牵头纳总,负责对广陕高速棋盘关站和遂渝高速四川站各招标采购一套绿色通道车辆快速检测设备。本次招标的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收入,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背景

目前绿色通道车辆快速检测设备已经在全国试点运行了三年多时间,该设备已经具备推广的成熟条件,经川高公司研究,决定在川高系统部分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开展绿色通道快速检测设备的试点建设工作。

3.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广陕高速棋盘关站和遂渝高速四川站两套绿色通道车辆快速检测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内容为绿色通道车辆快速检测设备及辅助设施的联合设计、土建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行、验收及培训、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以及办理环评和卫生等方面的相关手续。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LT1标段、LT2标段,详细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见附表。

3.3 工期划分为:办理环评和卫生等相关手续、土建、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与测试2个月内,试运行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及招标设备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③所提供的绿色通道车辆快速检测设备近三年(自2010年1月起)累计至少有2套在国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投入使用(以签订合同和发包人证明材料为准或已交工验收);

④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2012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

⑤信誉情况良好。

4.2所提供的绿色通道车辆快速检测设备须满足射线辐射透视全成像技术,且设备生产厂家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每个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且仅可获得一个的中标资格。

4.5本次招标投标人只能采用一个品牌的一个型号的设备投标,代理商可以参于投标,但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厂商的授权。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7所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派工作人员持: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3年9月24日至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A1404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对应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2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uanbeigs.com/)上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在该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收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 10  15 8309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3 10  15 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并以面交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A1421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 10 万元整,投2个标段的应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方式递交,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uanbeigs.com/)媒体上发布。


9 评标结果的公示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uanbeigs.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

邮  编:610041

传  真:(028)6155657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女士(028)61556562 , 何先生(028)61556563

 

招标人: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