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之我见

发布日期:2014-05-21 发布来源:川北公司 阅读量:5,568次

前言:高速公路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标志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的建设得到了迅猛的发展。高速公路的存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方便了人们的外出,高速公路已成为人民出行与货物运输的主要通道,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随着高速公路车流量的不断增大,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加。交通事故的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我国正处于高速公路建设迅猛发展时期,高速公路发生重大事故,其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大。但是,由于高速公路自身的特殊性,高速公路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不同于一般公路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所以,研究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的特点,如何处置高速公路灾害事故,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尽量降低灾害事故带来的损害,是摆在高速公路管理单位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建立适应我们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处置高速公路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道路发展迅速,目前居世界第二位。与此同时,我国的机动车也在迅速增长,目前我国机动车总拥有量为2.8亿辆。但由于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不到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健全,道路交通秩序不能得到很好地遵守,因此造成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频率较高,恶性事故不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救援不及时和救援措施不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增高。 

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交通事故死亡者中大约有40%为当场死亡,60%是死于送往医院途中或在医院中死亡的。医疗实践表明,同样伤势的重伤员,如能在3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为80%,而在9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就仅为10%以下,由此可见,快速施救的极端重要性。而要做到这点,就必须建立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系统。


  二、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现状

     目前就我们管理单位而言,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体系还应完善。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二是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预测、预警和协调联动存在体制、机制上的障碍。省内的高速公路虽然有专门的交警、执法、路公司组织,但高速公路上一旦出现事故,高速交警和路政人员从接警到抵达事故现场要花费一定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应急保障和快速处置能力亟待提高。三是救援队伍除消防部队外,存在散、乱、小的问题,且救援手段、装备比较落后,缺乏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和统一指挥。四是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宣传不够,教育薄弱等。因此,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准入制度,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加强对道路交通救援队伍的正规培训,建立一支由路公司、高速交警、交通执法、安监、消防、医疗卫生等多部门、多种类多功能、高素质的紧急救援专业队伍刻不容缓。


  三、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的特征

     高速公路本身与应急有关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两强一高一弱"。

     首先,高速公路的网络性强。围绕高速公路网规划,经过多年的建设,高速公路由一条到数条,由最初覆盖部分市县区域逐步发展到覆盖全省乃至全国,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络初步形成。

     其次,高速公路的封闭性强。我们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难发现,高速公路几乎是千篇一律的,诚然有遵守交通标准规范的要求,但高速公路无论是否临崖、无论是否临水、无论有没有高差,即使高速公路在山体间穿过,都是清一色的护栏紧紧封闭,甚至护栏的高度、强度都没有太多的差别,针对性、灵活性不足。这几个特征都不同程度对应急救援带来诸多影响。干线公路对高速公路支持功能弱。按照常理,干线公路与高速公路均是路网的组成部分,一是封闭式,一是开放式,其功能具有互补性,一旦高速公路发生一些情况,干线公路利用其开放的、机动性强、疏导性强的便利优势,应该迅速地给高速公路以强有力的支持,但跨越式、高填方限制了干线公路对高速公路的支持。

     再看看我们的管理。应急救援体制没有形成制度化。缺乏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职能分散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消防、交警、执法、卫生等执法部门。


  四、如何建立高速公路应急救援机制

   (一)应设立指挥协调机构,在联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类事故的处置。

   (二)明确各自的任务分工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

    1.交通信息诱导及外围安全警戒疏散等先期处置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以及险情排除后的其他善后处理工作,由高速交警统一组织实施。

    2.事故处置中,现场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原则上以消防部门为主,高速公路交警、交通执法、路公司协助做好交通秩序的维护,保证救援工作能成功实施。

    3.事故现场的侦检,内部警戒、防护、破拆、堵漏、灭火、输转、洗消等事故处置由消防统一指挥。

    4.无论指挥调度的主导力量为哪一方,参加处置的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 

    (三)制定详细的处置联动机制。

     主要包括:

     1.高速交警、交通执法、路公司需开展的工作

    (1)监控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指派警力赶赴事故现场,查明情况,现场人员迅速拔打“119”火警电话,并电话告知消防部门,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伤员抢救、人员车辆疏散及交通管制等工作。

    (2)监控中心在调派就近的交警、执法、路维巡逻车赶赴现场的同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调派警车引领消防车辆快速到达事故地点。

    (3)迅速控制驾驶员、押运员、货主等相关人员,不让其离开现场,了解运载货物名称、数量、车型、危险范围等事故的简要情况并将信息及时通报监控中心。

    (4)根据现场情况,交警应划定警戒范围,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现场。保证有应急通道畅通,以便救援车辆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5)高速交警在接警后发现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或被卡应及时通知“120”医疗救护车到现场急救。并迅速调派拖车、吊车等施救车辆到场。

    (6)消防队员在事故现场处置时,高速交警、交通执法、路维要做好交通管制、警戒措施和现场秩序维护,确保现场施救人员人身安全。

     (7)待险情排除后,开展事故现场勘查,施救等工作,直至恢复正常交通。

     2.消防部门工作

    (1)接到“119”指挥中心调度后,要主动通过电话或对讲机与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中心联系;指挥员要向高速交警了解出警路线,或在高速入口由高速交警车辆引导快速赶赴现场。

    (2)消防部门要主动告知高速交警出动车辆数、联络方式等,根据高速公路交警告知的情况,立即按照高速交警指定的行驶路线赶赴现场,并视情增派救援力量。

    (3)消防部门到场后,迅速询情,依据事故特点进行处置,如属化危品事故则按照化危品事故处置程序,实施化危品侦检,警戒、判别危险物品名称,测定泄漏的化学危险品的浓度、扩散范围及危险程度,搜寻遇险和被困人员,并迅速组织营救和疏散。

    (4)快速实施堵漏、灭火、输转、洗消,及时排除险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5)消防人员在处置高速公路事故时,应在高速交警的警戒基础上,再在事故区域前、后方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警戒和事故标志。

    (6)消防部门到场后,要根据现场灾害的性质和严重性,主动向现场的高速交警告知危害性,提醒现场高速交警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必要时为高速交警提供防护装备或设施。

     3.建立资源共享的业务交流模式:

    (1)各路公司应请消防部门对高速交警、交通执法、路维人员对简单交通事故破拆救人方法、破拆和防护器材的操作和维护、常见化学危险品的处置方法、现场个人防护的要求等进行必要的培训。

    (2)高速交警负责指导消防部门的高速行车技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规定、安全行驶警示教育、文明行车要求、特殊情况下车辆行驶注意事项、提供最新的高速交通地图,在第一时间告知高速公路的开通及封路情况,并在恶劣雨雪天气下提供草垫等防滑设施。

    (3)路公司应向消防部门提供详细的高速公路沿线消防取水点地图,隧道桥梁长度、消防示意图。

    (4)路公司应组织高速交警、交通执法与消防部门定期或在某次事故处置后适时组织召开研讨会,讨论事故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5)路公司、高速交警交通执法与消防部门之间要建立长期有效的联动机制,根据情况,每年适时组织一次联动演习。 


 五、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在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中应注意的几个重要环节

    (一)问清事故地点,明确行车路线。 

    (二)加强第一出动力量。 

    监控中心力量调集应坚持“加强第一出动”的原则,根据事故特征,除调集责任区中队外,及时向领导报告,根据事故大小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协调消防部队救援力量和相应的救援器材装备赶赴现场进行救助,重点调集抢险救援车、防化救援车、消防车和特种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同时要求公安、医疗等部门和相关社会力量、专家到现场协助救援。

    (三)选择正确的停车位置,设立警示标志。

    各救援单位到达现场后,应遵守现场消防人员指挥,车辆停靠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并尽量避开地势低凹处。在有爆炸危险的现场,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撤退路线畅通。交警、交通执法、路公司设置警戒标志,封锁事故路段的交通,隔离围观群众。消防部队消除火种,防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事故现场应按国标标准设置,高速交警应有专人指挥,防止发生二次事故。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除对事故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外,还应从上、下入口前段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畅通行驶,同时防止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害来往车辆驾乘人员;有被封堵车辆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还应开启中央护栏,分流、疏散被堵车辆。交通管制在时间上必须优先于或者与其他各种救援行动同时展开。 

    (四)强化针对性训练,提高整体协同作战能力。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应协调各单位根据跨区域紧急救援行动的特点,制定紧急救援行动方案,正确掌握行动要点、程序和方法,确保救援任务的圆满完成。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联合演习。高速公路发生突发事故时,由于车辆、人员疏散困难,极易造成消防救援车辆被卡在半路寸步难行的被动局面。为此,一定要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处、高速交警、交通执法、消防、医疗救护部门的密切联系,定期举行联合演习,不断提高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故的能力。


 六、应急救援几点建议

    依靠科技,过去我们利用科技做了一些工作,比如增加了匝道、收费站、重要枢纽节点的视频,增加了情报发布设施,使用了高速公路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对天气进行发布,但由于发布渠道不畅,出行人获取信息的渠道窄,很难及时将信息传达给出行人,往往出行人已经上了高速才知道局部路段的天气情况,而车辆是动态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能终止运行;

    同时高速公路网四通八达,人的行为靠自己的意志支配,其车辆行驶方位管理部门无法掌握,驾驶员只要不违法,对其行驶的行为就只能以引导和教育为主。而实际上造成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原因大都是能见度低,无法判断前后车辆的距离造成的,如果解决了雾天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问题,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就会大幅下降。假如有雷达跟踪系统能够判断前后车辆保持的车距,解决雾天行车问题不应该是个难事。

   建设一批应急出口,当恶劣天气来临,特别是雾天和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经常感到无奈,一方面救援人员、车辆上去的进口主要依靠收费站口,但站口的密集度低,有时为了救人,为了抢险不得不逆向上高速,实际上这又增加了二次事故的风险,另一方面,高速公路跨越了大量的国省干线公路,过度封闭和填方高限制了救援的机动性,弱化了救援功能,苦于没有直接的上下通道,高速公路上的人甚至伤员,上不去下不来,只能望路兴叹。

    如果能够在与国省干线公路跨越的地方修建一些应急通道,也许会对应急救援起到节省时间,提高救援效率的效果。因此,建议选择高速公路跨越国省干线公路的地方,适当改造路基,设置可以上下的台阶;适当改造防护网,将此段防护网改造成墙体并安装门,有专门的人负责,平时门关闭;适当改造护栏,将此段的护栏做成可拆卸的活动护栏。这样遇到突发事件,比如车祸,救护车就可以在就近的国省干线公路等候,受伤人员就可以通过应急通道输送到国省干线公路上。

    遇到恶劣天气,首先将人疏散到干线公路,甚至可以在高速公路跨越的国省干线公路设置专门的应急场所,比如拥有一块空地,需要使用时,调集一些帐篷,用于临时安置人员。